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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和金融办两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实施方案》,向全市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引导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分散化解环境污染“账单”压力。
一些工业企业生产排污严重污染环境,遭受污染事故的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及时赔偿,引发社会矛盾。有的企业倾其所有进行了赔偿,但也元气大伤结果倒闭关门,虽然目前柳州市尚未出现这样的企业,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柳州市此次推出的所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是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分散企业经营风险,在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的同时,又能减轻政府职能部门的负担。
按计划,柳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范围是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涉重金属企业、涉铅蓄电池行业和再生铅行业;二是位于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及环境风险较大的生产企业;三是全市范围内的化工、重金属冶炼、有色金属矿采选、沿江沿河高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柳州市环保部门将分期分批,选择污染重、风险大、定损较为容易的行业和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分类别分阶段逐步推进,力争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保险服务全面覆盖。
柳州市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让企业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并不是强制执行的,环保部门将慢慢探索推进,力争逐渐使该工作制度化。为此,对参保企业,环保部门将给与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开展情况将与污染治理补助资金挂钩,环保部门对参保企业在污染治理资金补助上给与倾斜。企业是否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将作为企业核发或换发排污许可证、上市环保核查、绿色信贷、保护评先创优的前提和重要核查内容。(x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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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条山:十八河尾矿库不会危害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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