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有色地勘行业改革与发展高层论坛上的发言
徐 勇
(中国地质调查局总工室主任)
2012年9月7日
尊敬的京彬副会长,新老朋友们好:
受领导委托参加这次高层论坛,首先祝贺第九届全国有色地勘行业改革与发展高层论坛的召开。感谢各位领导,各地勘单位对地调局,地质调查工作多年来的关心支持,我也借此机会,就地调局地质调查工作有关情况给各位领导做以介绍。
一、近几年工作简况
中国地质调查局自1999年成立,重点组织实施了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调查专项(另外还有几个海洋专项),地质大调查专项于2010年结束。2011年大调查成果在国家博物馆开了一个专题展览,受到广泛关注,以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和高度评价。2011年,“青藏高原地质理论创新与找矿重大突破”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十年的地质大调查专项取得了提高我国地质工作程度、新增一批矿产资源量、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科技创新等一系列成果,这与在座地勘单位努力和支持分不开。同时,该专项的另外一个重大贡献是:在地质工作处于发展低谷时期(“十五”前后),对维系地质工作业务发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发挥了一定作用。
近几年,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资源保障和环境保护的刚性需求,国家对地质工作更加重视。李克强副总理调研后提出“立足国内,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大调查结束后,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于2020年启动并共同组织开展了地质矿产资源保障工程,一个专项是国土资源部勘查司牵头负责,地调局负责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另外三个是综合利用、矿山环境和境外风险勘查。很多地勘单位也承担了任务,今年是第三年。
三年来,地调局专项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公益先行、社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主要在重点成矿带、找矿远景区、重点勘查区、整装勘查区等开展了基础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重点加强区域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遥感地质调查,重点矿种调查评价工作。对制约找矿突破的关键地质问题开展攻关示范,以及重要经济区、城市群、重大工程建设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与监测预警工作。三年累计投入174.5亿元,今年大数62亿元,参加单位274家。主要依托中央和地方公益性地调队伍,同时,通过委托和优选项目承担单位等形式,吸引地勘单位和高校的力量参与地质调查工作,每年约4万人参与调查。
由于投入加大,国家基础地质工作的程度在不断加大,工作程度大幅提高,如:1:50000区域地质调查3年完成51.8万平方千米(以前1年安排2万平方千米,从2011年起1年安排24万平方千米)。同时加强了其它工作,像航空物探每年作为重要任务,60万测线千米等等。基础性地质工作程度大大提高,新圈定地、物、化、遥异常6922处,发现矿(化)点、矿化线索1500余处,为后续勘查跟进奠定基础,带动商业性勘查工作跟进,推进了一批矿产地勘查突破。在湖南花垣-凤凰铅锌矿、西藏多不杂和波龙铜金矿、新疆阿吾拉勒铁铜矿、新疆西昆仑塔什库尔干、甘肃大桥金矿、青海祈曼塔格等地区取得一批找矿新突破。在以往工作基础上,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战略西移的格局基本形成。
地矿专项“358”三至十年还有很多任务,今年阶段总结。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相关司局沟通后,为更好地发挥公益性地质工作在资源保障、环境保护中的基础性先行性作用,进一步服务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继续推进地矿专项实施,全面规划部署国家地质调查工作,地调局在系统总结分析国家重大需求基础上,广泛征求各行业各部门的意见,编制了《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2013-2020年)总体方案》。已经专家论证,报国土资源部,目前正与相关司局合作编制向国务院报告。
二、关于下一步地质调查工作部署
中国地质调查局主要职责是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基础信息资料,并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按照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提出的地质找矿新机制,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地调局责无旁贷要做好“公益先行”。按照汪民副部长代表局党组提出的立局指导思想,即:“以科技为引领,以公益服务为主线,紧紧抓住‘项目怎么来,工作怎么干,成果怎么用’三大环节,抓业务、带队伍、出成果,全面保障和促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充分发挥地质工作在资源、环境和工程建设中的先行性和基础性作用”。总体上讲,作为国家地质调查工作部署,主要依据《找矿战略突破行动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这两个重要纲领文件,积极推进找矿新机制,全面保障和促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围绕资源和环境两大主题,坚持公益性地质工作定位,加快基础性地质调查,加强科技创新,做好业务支撑,继续发挥好地质调查工作的基础性先行性作用。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事情:
一是加快推进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尤其是1:50000尺度的地质调查工作。如1:50000区域地质、区域地质矿产、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等,对于手续勘查工作能够提供直接的找矿异常、靶区和矿点矿化点,同时加强重点成矿带潜力评价、矿产调查评价等工作,为后续勘查指明方向和降低风险。对于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来说,加强1:50000水文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灾害地质调查和监测预警工作等。
二是发挥地质科技引领作用。加强我国找矿重大基础地质问题研究、区域成矿规律和勘查规律研究,加强现代化的钻探技术、航空物探技术和航天航空遥感技术的应用,以及提高现代分析测试、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加强三维地质调查,提高地质认识等。
三是加大对国土资源管理的业务支撑力度。加强对区域性、全国性矿产资源情况的调查评价、分析研究,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从数量管理向质量管理、生态管护相结合迈进。
四是加强地质资料信息公益性服务。整合集成已有地质资料信息数据,开发地质成果产品,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发展,为找矿突破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
按照上述思路和主要要求,目前编制上报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2013-2020年)总体方案》,主要包括以下框架内容:
突出一个核心:以国家对地质工作的需求为核心
围绕二个主题:围绕资源保障和环境保护两个主题
重点五大领域:矿产资源、地质环境、海洋地质、科技创新和信息服务。
部署九大任务:
1、重点成矿区带基础地质调查
以重点成矿带为单元,按照整装勘查区(78个,第一批47个,第二批31个,目标是100个)、找矿远景区(391个)和重点成矿区带(20个)三个层次,统筹部署区域性地物化遥等地质调查工作和矿产远景调查评价工作,开展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25万基础地质调查(区域重力、区域地球化学)、航空地球物理调查、三维地质调查和基础地质调查成果综合集成。
2、油气资源调查评价
主要开展全国油气资源战略选区、陆域油气资源调查评价、其它非常规油气资源调查、油气资源战略性勘查、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勘查与试采、页岩气调查评价与勘查示范、重点海域油气战略性勘查、全国油气资源动态评价等工作。
3、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针对铁、铜、铝土矿、金、铅锌、煤炭、铀、钾盐以及稀有、稀土和稀散矿产、金刚石、高纯石英、晶质石墨等战略新兴产业矿产资源开展调查评价工作。包括:重要矿产地调查评价、铀矿资源调查评价、缺煤省份煤炭资源调查评价、钾盐资源调查评价、“三稀”资源战略调查与评价、重要非金属资源调查评价、地热资源调查评价、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等工作。
4、老矿山外围与深部找矿
老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由中央财政和矿山企业共同出资。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投入老矿山找矿基础性矿山地质工作、前期调查评价、大比例尺成矿预测和部分验证工作。在前期找矿工作基础上,矿山企业开展深部和外围增储勘查,提交资源储量。
5、重要经济区等地勘基础调查
在重要经济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区、重大工程建设区等,开展基础地质调查工作,查明区域地质背景和地质条件,解决相关基础地质问题。基础地质工作包括:区域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遥感综合调查与评价及地质综合调查与研究。水文地质调查包括:重点地区1:万水文地质调查、严重缺水和地方病区地下水勘查与供水安全示范、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国家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和地下水动态评价。环境地质调查包括:重要经济区地质环境综合调查评价、重要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重要矿集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全国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查评价、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地质调查研究等。
6、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预警
1:5万地质调查,明年转向区域性包括流域的地质灾害调查。主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地面沉降调查与监测、重点地区岩溶塌陷调查、重大工程区包括主要活动断裂调查与区域稳定性评价等工作。
7、海洋地质调查
有三个专项,在我国管辖海域部署16幅1:100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1:25万海洋区域地质调查以及大比例尺海洋区域地质调查试点。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部、泛北部湾等重要经济区海岸带为重点,开展海岸带地质调查、监测与地质灾害预警等工作。
8、地质调查科技支撑
围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发挥科技引领和支撑作用。主要开展地质调查基础理论研究、成矿理论研究与矿产预测、地质调查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地质调查技术标准建设、地质调查国际合作等工作。
9、地质调查信息化与资料服务
重点安排国家地质数据库建设与更新维护、地质调查全流程信息化能力建设、地质调查业务管理信息化、地质调查信息服务集群体系建设与服务产品开发。
三、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组织实施
为全面保障和促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高地质大成工作质量,去年底、今年初,中国地调局在总结以往地质调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包括《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19个配套的管理要求在内的新的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核心是三个原则:
一是项目法人负责制,局、院、站。加强项目承担单位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项目承担单位的优选工作,完善分开、公平、公正优选项目负责人和考评制度。
二是项目管理与业务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构建地调局与地方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开展质量监督检查的新机制。加强成果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将设“中国地质调查成果奖”,对参与地质调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以奖励。推动大项目机制,分解成若干工作项目,目的依托大项目出大成果、培养大的领军人才,促进业务发展和队伍建设。
三是分类分级管理。健全完善了地调局本部-6大区、地科院项目办(武警黄金部队)-承担单位三级管理体系,地质调查中心设了项目办,充分发挥实施单位和承担单位的积极性。项目承担方式:委托(公益性地质调查单位)、优选承担单位(各地地勘单位)。
2013年地质调查工作经费总规模初步设计为120亿(其中80亿是基础性调查工作,20亿常规油气,20亿页岩气)。地调局初步与财政部、国土部做了沟通,欢迎各地勘单位积极参与国家地质调查工作,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地调局六大区(天津、沈阳、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和局机关的沟通联系,按照项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好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地质调查工作、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地质事业的发展。
有色地质矿产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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