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国有色地勘行业改革与发展高层论坛上的发言
魏 勇
(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副司长)
2012年9月7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受彭齐鸣司长委托,重点就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专题调研向大会作报告。
今年5-6月份,国土部联合八个部委到全国19个省市开展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专题调研。深入69个地勘单位和野外现场,听取基层一线地质工作人员意见建设,听取主管厅局以及相关省直部门意见,也更多听取国有地勘单位意见,形成调研报告大致时间在7月,报给相关的参与调研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调研内容共三部分,一是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情况,二是调研组认识与体会,三是意见建议。
一、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情况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的意见》(中央编办[2008]45号)文件精神,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于2008年陆续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点,陆续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制定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编制分类目录等工作。
(一)试点省市分类改革的主要做法与进展
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以公益类为主。广东、浙江、重庆完成国有地勘单位分类工作,共有52个单位全部划为公益类。浙江省4个单位划为经营类。还不是属于地质队,是传统上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广东省3个局机关划为行政类。山西省正在开展这项工作,拟将环境、水文监测预报机构划为公益一类,煤炭、地质勘探队划为经营类。但在当时编办表示要重视地勘单位反映情况,参照其它单位,把地勘单位主体划为公益类。
试点省市分类工作值得借鉴的主要做法。一是以局为整体推进分类工作。二是具体分类时,以具有独立核算的地质队为基本单元进行。
(二)其它省分类工作的主要做法与进展
我们调研的其它15个非试点省市区在积极推进中,事业单位清理基本结束,从地勘单位对分类改革的诉求,230个单位绝大部分(201个单位)希望划归为公益类,有1家单位建议划为经营类。
倾向于定位为公益类。多数地勘单位普遍认为目前在矿业权配置、土地变性、财政扶持、税收减免、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等各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前提下,经营性资产缺乏积累,不具备转为生产经营类的条件。特别是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公益性地质工作应该得到加强,地勘单位要充分发挥找矿主力军作用,因此地勘单位主体应划归为公益类。
系统设计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的配套政策。由于地勘行业特点及队伍发展历程,很多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存在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成为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沉重包袱。只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勘单位才能轻装上阵。同时,要综合考虑地勘工作的特点、发展趋势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因素,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系统设计公益一、二类及经营类改革方向所需的配套保障措施。
二、认识与体会
调研组认为,国土资源部牵头组织开展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联合调研,非常及时和重要,必将有力推动地勘单位分类改革,促进地勘事业健康发展。通过本次调研,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进一步加深了对地勘行业的特性和地勘单位实际情况的认识,也感受到尽快出台政策指导支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地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地勘职工未能充分享受到现代社会发展的成果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是维系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和先行性工作。建国60年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我国完整的工业体系乃至国民经济体系形成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力支撑了经济高速增长,也进一步加快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到本世纪中叶,我国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对矿产资源需求是非常强劲的。2011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实现找矿突破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地勘单位充分发挥找矿主力军作用,广大地质工作服务面越来越宽,既服务于地质找矿,又服务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灾害防治、抗旱找水、地方病防治等一系列惠及民生的经济社会活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越来越重要。
但是与地勘行业所做出的巨大贡献相比,地勘职工未充分享受到现代社会发展的成果。由于地勘单位长期的封闭运行,远离城市生活圈,全社会对地勘行业缺乏一定的认识和了解,职工住房困难,职业病得不到医治,子女上学享受不到优质教育资源,遗孀遗属、子女就业等许多历史遗留资源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职工养老统筹、医疗保险、政策性津补贴未能得到很好解决。
(二)地质工作的基础性、专业性、探索性等工作特点,需要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地勘单位的人才“引不进、留不住”
地质工作不仅有先行性、基础性和公益性的特点,而且属于知识密集型的调查研究型产业,具有探索性、渐进性、实践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的特征,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深化过程,需要多学科综合、多工种集合,这些特点决定了地质工作者必须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当前,国有地勘单位地质专业人才短缺、结构不合理,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地勘行业流动性、高风险性、低报酬因素,以及缺乏五六十年代的荣誉感,很难吸收、吸引和留住人才,正在成为制约地质工作实现大发展的瓶颈。
(三)地质工作具有野外性、艰苦性、危险性等特殊性,但地质职工应享有的特殊待遇未得到充分体现
地质工作者常年工作在人烟稀少的崇山峻岭、深沟老林里跋山涉水、风餐露宿。据调查,地质工作者在野外工作中有49.3%的人遇到过危险,有的人还牺牲了生命,23.6%的地质技术人员认为野外安全得不到保障。在这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下,地勘职工传承“三光荣”、“四特别”的地勘文化,为地质事业发展默默贡献。
但地勘职工的工资收入和野外津补,既不能体现艰苦、高然行业特点,也不能体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术价值,更不能弥补常年在外工作给家庭带来的诸多困难。地质工作人员的野外津贴仍执行原地矿部1997年根据地区类别制定的每人每天15-17元的标准,已经失去对艰苦岗位的政策性激励作用。
(四)推进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是大势所趋,但应因地制宜,有所区别,不搞“一切切”
分类改革要统筹考虑各省国有地勘单位所处的地理位置、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专业分工和职能定位的不同,认真听取地勘单位意见建议,充分了解其基本诉求,针对特殊问题,制订相应政策,不搞“一刀切”。
三、意见建议
地勘单位分类改革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又要尊重历史、正视现状、布局未来,坚持有利于增强地勘单位找矿和服能力,有利于维护队伍的和谐稳定,有利于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实现地质工作的多重服务功能。
(一)研究制订分类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若干意见
根据《指导意见》,八部委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的指导思想,紧密结合“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的功能定位,共同研究制定分类推进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若干意见。争取国办转发,目前正在酝酿起草过程中。
(二)研究制订具体政策,促进地勘行业改革发展
研究制订地勘行业分类标准、指导目录、工作范围等,指导各地推进分类改革,研究制定新时期野外地质工作津补贴标准的调整政策和动态调整机制,制订相关的吸收、吸引优质地质人才和给予奖励等具体的相关政策。
这是今年按照国土部党组开展国有地勘单位分类改革形成报告的主要精神,相关文章主要内容在9月5日中国国土资源报有相关刊登,感兴趣的同志可以参考。

有色地质矿产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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